极目锐评|温州两村民因擅自组织划龙舟被拘留,别扛着民俗大旗带节奏|环球今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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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
因未经报备许可,擅自组织人员在村居河道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,温州瑞安市两人被警方行政拘留。6月12日,这一警方通报在网上引发了热议。
案件通报(来源:瑞安公安)
重午龙舟岁岁陈,轻凫飞燕各如云。端午节临近,赛龙舟是端午节最重要的节庆习俗之一,临近端午,很多城市乡村都会组织各有特色的“赛龙舟”活动,让传统佳节更加热闹活泼,更具人文底蕴,也表达人们的美好愿望和祝福。
正因为赛龙舟给大众印象都是欢乐祥和,喜闻乐见,所以,当听说有人因为擅自组织“划龙舟”而被拘时,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,是不是管得太宽了?大过节的,让老百姓高兴一下不行吗?甚至有一些自媒体质疑当地乱作为,执法不规范,这就是典型的看新闻只看标题,看事情只看开头。
其实,当地警方通报得很清楚,之所以对涉事村民黄某(男,62岁)、李某(男,57岁)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,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擅自组织人员在河道内进行划龙舟,还因为在他们组织的活动中,发生了龙舟沉水事故,船上人员均落水,所幸经过救援无人伤亡。组织活动却不做好安全保障,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,造成了事故后果,这难道不需要负责吗?这跟是否干预传统民俗活动,实在是没有一毛钱的关系。
而且,据媒体报道,当地民间组织的划龙舟活动,向来就不怎么“太平”,从清末民初就开始冲突械斗,2008年还产生过纠纷,并存在强制摊派、变相敛财、低俗迷信等不良现象,这听上去完全不像是正经的划龙舟,倒像是借着传统民俗之名,大搞违法活动,扰乱社会秩序,坑害无辜百姓,把龙舟的名声都给弄坏了。
也正是因为这种乱象屡禁不止,当地才在大范围征求意见之后,专门发布通告,严禁任何单位、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,严禁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、封建迷信、强制摊派、变相敛财等活动,就是为了避免有人浑水摸鱼,借机牟利,把热闹变成胡闹,在佳节趁机“打劫”,以传统习俗之名,行寻衅捣乱之事。这也是根据实际情况,因地制宜出手治理。检索一下,不少城市在节日期间,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,都有类似规定,只要当地大多数群众认可治理效果,就应该坚持下去,不该被“乱带节奏”。
近年来,借由“传统民俗”之名,行欺世乱俗之事的现象,在各地时有发生。这些行为不是对传统民俗的维护,也不是对传统文化的弘扬,而是打着“民俗”的大旗,贪占捞取,伤风败俗,甚至践踏法律底线。这与传统民俗传递真善美、表情达意、增强民族认同感的美好初衷是背道而驰的,千万不能被不正之风吹迷了双眼,更不能被诡计和手段掏空了钱包,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。
“划龙舟”本来是很有仪式感、很有烟火气和历史底蕴深厚的优秀传统体育项目,社会影响大,参与人数多,所有更要精心组织、保障到位,保证安全有序,才能尽享节日的欢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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