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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名城: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
2023-05-26 18:24:51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,审

议《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名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 100%的股权暨关

联交易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 100%的

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两项关联交易议案。经审议,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经审核,我们认为,本次审议的两项交易系为适应监管需要对旗下私募基金

管理人业务进行的调整,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及私募

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业务,有利于公司更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;转让标的公司资

产构成均由货币资金及应收往来等流动资产为主,均不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。

交易定价参考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,并经交易各方协议一致确

定,公允、合理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;转

让完成后,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,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

范围,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,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。

  本次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决策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

则》、

  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,关联董事回避表决,该议案获

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决议通过。我们同意本次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

关联交易事项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卢世华、陈 玲、郑启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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