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名城: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2023-05-26 18:24:51
来源:证券之星
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,审
议《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名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%的股权暨关
联交易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%的
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两项关联交易议案。经审议,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经审核,我们认为,本次审议的两项交易系为适应监管需要对旗下私募基金
管理人业务进行的调整,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及私募
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业务,有利于公司更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;转让标的公司资
产构成均由货币资金及应收往来等流动资产为主,均不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。
交易定价参考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,并经交易各方协议一致确
定,公允、合理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;转
让完成后,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,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
范围,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,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。
本次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决策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
则》、
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,关联董事回避表决,该议案获
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决议通过。我们同意本次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
关联交易事项。
独立董事:卢世华、陈 玲、郑启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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