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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茂通: 瑞茂通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

2023-05-16 19:06:38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600180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瑞茂通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临 2023-042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

      被担保人: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上

       市公司”或“瑞茂通”)的全资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以

       下简称“河南智瑞”),非上市公司关联人。

      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:本次公司为河南智瑞提供

       担保金额为人民币 25,000 万元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已实际为河

       南智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 22,500 万元。(不含本次担保金额)。

      是否涉及反担保:否

      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:无

  一、担保情况概述

  (一)担保的基本情况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币种:人民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已审议的预测担     本次担保金     已提供担保余

 担保人      被担保人名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保额度(万元)     额(万元)     额(万元)

瑞茂通供应链    河南智瑞供应

管理股份有限    链管理有限公

  公司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司

  注:“已提供担保余额”不包含“本次担保金额”。

  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智瑞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(以下简称

“郑州银行金水支行”)开展业务,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,公司与郑州银

行 金 水 支 行 签 署 了 《 最 高 额 保 证 合 同 》, 合 同 编 号 为 : 郑 银 最 高 保 字 第

智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。

   (二)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

   公司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23 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

事会第九次会议,全票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 2023 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

案》。详情请见公司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24 日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海证券报》以及

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相关公告。上述议案已经公司

   二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

   公司名称: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

  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10100MA9EYYQ505

   成立时间:2020 年 4 月 20 日

   注册地址: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 289 号河南省国家科技园(东区)

   法定代表人:毛乐

   注册资本:50,000 万元人民币

   经营范围:供应链管理;销售:煤炭焦炭(无储存运输式经营、在禁燃区域

内禁止经营)、金属制品、钢材、棉花、矿产品(稀有贵金属除外)、饲料及添加

剂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货物或技术进出口。

   被担保人最近一年(2022 年度)财务数据如下:资产总额为 700,035,162.33

元;负债总额为 503,047,433.03 元;净资产为 196,987,729.3 元;营业收入为

   被 担 保 人 最 近 一 期 ( 2023 年 一 季 度 ) 财 务 数 据 如 下 : 资 产 总 额 为

元;营业收入为 693,707,125.45 元;净利润为 5,900,213.62 元。

   与瑞茂通关系:河南智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。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

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河南智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。

   三、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

   《最高额保证合同》

   保证人: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或称“乙方”)

   被担保人: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或称“债务人”)

   债权人: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(以下或称“甲方”)

   担保金额:25,000 万元人民币

   担保范围:

息和复利)、违约金、损赔偿金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

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仲裁费、

律师代理费)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。

   担保方式:

同保证责任,甲方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。承担

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

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,甲方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

责任。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,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追偿。

  保证期间:

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,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

长主债务履行期限的,则主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

之日。

或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。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,

则甲方按保函约定实际承担保函责任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。如主合同项

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,以甲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

日。

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。

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,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

起三年。

     四、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

  河南智瑞资信状况良好,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,本次被担

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,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,董事

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,担保风险总体可控。

     五、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

  公司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23 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,会议审议通过

了《关于公司 2023 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》。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

项认为:本次担保预测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 2023 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,

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,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,符合公司及全体股

东的整体利益。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,担保风险可控。此次担

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要求,不存在

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。因此,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 2023 年度对外担

保额度预测的事项,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 2023 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: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

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融资需求,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,

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,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。该

事项审议、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相关规定要求,不存在损

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同意关于公司 2023 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

案,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 2023 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六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

 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 1,254,542.6750

万元,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 167.11%。公司及其全资子

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 839,928.6750 万元,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

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 111.88%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

联人提供的担保。无逾期担保情况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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